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从2022年2月1号起,广西电动自行车新管理办法
一,产品目录***每月更新。由市场监督局公布并适时更新生厂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
二,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照旧。
三,相关违法行为将受处罚,由营利为目的的非法改装,拚装电动自行车,将被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
四,***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。
第八条 农贸(农批)市场、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的举办者、管理者,应当 对其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加强安全管理。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其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驶、通行、停放和充电 等活动的安全管理,并配合公安、消防等部门,加强充电等活动的安全巡查。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本行业生产、销售及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自律管理,建立健全 行业规范,指导、督促会员依法使用电动自行车。
第九条 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、驾驶人应当遵守本规定,履行电动自行车交 通安全责任。
第十条 未按本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、通行、驾驶、充电和停放的,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公安交管、城市管理等部门投诉或者举报。
管理条例如下
1.按照道交法,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,才可以上道路行驶,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。
2.电动车上路行驶,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。时速不得超过25km,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,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,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。
3.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,并且要带安全头盔,后座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,只能在一人。违反规定的需罚款5~50 元 ,具体看地方规定
2010年1月1日起,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实施。而交通法对电动摩托车的规定是40公斤以上、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,将划入机动车范畴。执行新标准后,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,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,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,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。 标准编号:B17761-1999标准名称: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状态:现行实施日期:1999-10-1颁布部门: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内容简介: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、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。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。
一)逆向行驶。
(二)牵引动物及其他车辆。
(三)从事载客营运。
(四)手中持物、单手扶持行驶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(五)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,酒后驾驶其他电动车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